可以
职工医保停缴3年后 是可以 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尽管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补缴规定,如需要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一次性补缴中断的年限,但并未有明确规定禁止断交3年后的续缴。
因此,如果您是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停缴3年后,只要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续缴手续,并补缴可能产生的滞纳金或补缴费用,便可以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续缴条件和程序,以确保顺利恢复医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