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
根据最新政策,黑龙江省医保的最高报销限额如下:
一、职工医保
- 住院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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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具体金额每年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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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若某年全省平均工资为12万元,则最高支付限额为48万元。
-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限额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等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但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10万元/年)。
二、居民医保
- 住院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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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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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若某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万元,则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限额
-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同样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10万元/年)。
三、门诊其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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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18种慢性病,门诊费用在医保支付范围内可报销80%,个人自付20%,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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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社区/乡镇卫生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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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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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2024年政策文件,2025年具体限额需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