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 政策内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为已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 账户余额要求
需满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城乡居民医保年缴费用(如400元/年)。
二、操作流程
- 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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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医保平台(如“临沂便民医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等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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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保亲情账户”或“家庭共济”功能,添加近亲属信息并完成审核。
- 代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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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绑定平台选择“为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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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缴费年度,确认账户余额充足后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 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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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通过职工医保参保人绑定的平台操作,无法自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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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范围内每名近亲属仅限接受一名参保职工的授权绑定。
- 时间节点
- 部分城市(如临沂、潍坊)明确支持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账代缴,需关注当地最新通知。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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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已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需先解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代缴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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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不同,不可直接使用职工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公众号确认最新操作细则,以确保顺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