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主要针对住院费用,门诊(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有明确限制。具体说明如下:
一、门诊费用报销条件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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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仅对住院费用实行报销,门诊(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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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费用需通过医保目录审核,但仅限住院期间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支付,门诊药费需自费。
- 门诊慢特病
- 符合条件的一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年度内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如420元)后,可按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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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无统一报销比例,仅限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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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按在职/退休人员比例报销,年度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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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起付线后按70%-60%比例报销,且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南京市职工医保为6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 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非定点机构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退休人员优惠
- 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报销比例可提高5个百分点(如75%)。
综上,职工医保 不直接报销门诊(包括开药)费用 ,门诊相关费用需自费,仅住院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