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四川省,职工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其生育保险费需要连续缴纳满 12个月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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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12个月 :职工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其省内生育保险必须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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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在2025年过渡期内,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处于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含)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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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缴费 :职工在生育前需要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在生育当月仍然处于参保状态。
综上所述, 四川生育津贴需要交满12个月 。建议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前,确认自己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确保满足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