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退休新政策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调整
- 男性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直至2040年1月1日完成全部调整。
- 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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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 :原55岁,逐步延迟至58岁,调整方式同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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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 :原50岁,逐步延迟至55岁,调整节奏更快。
二、弹性退休制度
- 提前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职工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55岁)。
- 延迟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可自愿选择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需与单位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三、养老金计发办法优化
- 计发基数调整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将统一调整,部分地区将实施养老金差额补发政策。
- 最低缴费年限延长
2029年12月31日前,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2030年1月1日起,逐步提高至20年。
- 过渡期结束
202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2025年全面实施新计发办法。
四、其他重要调整
- 病残津贴
2025年1月1日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申请病残津贴,金额与年龄、缴费年限挂钩,未来调整时同步提高。
- 工龄挂钩养老金
满30年工龄的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增加250元,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五、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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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的影响 :退休时间灵活性增强,但需关注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和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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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的影响 :需配合职工选择,调整用工计划。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过渡期长达15年,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