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农合报销范围明细如下:
一、报销范围
- 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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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村卫生室/镇卫生院(60%报销)、二级医院(30%报销)、三级医院(20%报销)的门诊费用,包括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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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镇卫生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200元。
- 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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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住院期间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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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级80%、二级60%、三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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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一级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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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 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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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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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对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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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重大疾病门诊按住院政策报销,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按比例、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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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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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报销 :同一统筹期内累计报销金额超过年限额后,后续费用需自费。
以上政策以2023-2024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时需结合当地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