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长春市的基本社保标准如下: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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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19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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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3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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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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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个人缴费金额约为344.57元,单位缴费金额约为689.14元,合计每月缴费约为1033.71元。
-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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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1803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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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360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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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8%。
- 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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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19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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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3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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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为1%,单位缴费比例为2%。
-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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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19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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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3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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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1%。
- 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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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19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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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3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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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1%。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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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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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和通知为准,因为政策可能会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