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的起付线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长春市医保起付线的相关信息:
- 门诊起付线 :
-
普通门诊 :长春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医疗费用限额为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上、支付限额以下合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慢性病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自然年度内住院起付线累计达到6000元后再次入院,不再收取起付线。
- 住院起付线 :
-
城镇职工医保 :
-
三级(原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
-
三级(原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
-
二级(原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
一级及以下(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市级)医疗机构:800元
-
三级(省级)医疗机构:1200元
-
学生医保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
三级(市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省级)医疗机构:600元
-
年度起付标准 :居民医保住院年度起付标准为5000元(学生儿童、低保对象为2500元),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达到年度起付标准后再次入院,不再承担起付标准。
建议:
-
门诊就医 :普通门诊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门诊慢性病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累计达到6000元后不再收取。
-
住院就医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学生医保的起付线较普通城乡居民医保低一半。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级别,以减少起付线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