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门诊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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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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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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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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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筹区: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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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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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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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下降一级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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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金额 :不同医疗机构类型有累计限额,例如二级医疗机构累计扣除2500元后,第三次住院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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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重残人员等可享受财政全额负担的缴费标准(150元/年),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75元/年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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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基层医疗机构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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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河北省内定点机构就医时,起付线与本地相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年、2022年及2023年的政策调整,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