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秦皇岛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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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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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楼盘与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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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前,缴存职工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购房首付款中的自筹资金。
提取频次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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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套住房,夫妻双方可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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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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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配偶提取的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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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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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缴款收据及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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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授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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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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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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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携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认购协议到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申请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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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申请确认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完成购房首付款中自筹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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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购房地所属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付首付款,现场签署《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授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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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办理条件:
-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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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用户中心”栏点击“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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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办理”栏点击“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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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确定完成。
3. 其他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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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 (限建行、工行、中行、农行、邮储银行的贷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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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取签约/解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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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 (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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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款账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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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手机号变更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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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建议先了解楼盘是否与公积金中心合作,并确保已支付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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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适合长期未就业或离职人员,操作简便,通过微信公众号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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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取方式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流程。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