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
一、提取渠道
- 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
职工需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或指定办理机构(如中国银行海港支行、建行山海关支行等)提交申请。
- 线上平台
通过秦皇岛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支持购房提取、偿还房贷提取、租房提取等10项网办业务,资金可即时到账。
- 委托代办
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授权委托书。
二、主要提取情形
- 购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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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指定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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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售住房时,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指定账户。
- 偿还房贷提取
- 限建行、工行、中行、农行、邮储行贷款客户,可办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账号等操作。
- 租房提取
-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租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
- 其他情形
- 离职且账户封存、退休、集中封存账户提取等。
三、注意事项
- 提取频率限制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需间隔满12个月方可再支取。
- 材料要求
不同提取情形需准备不同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贷款合同等,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 办理时效
审批通过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作废。
建议办理前通过秦皇岛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确认最新政策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