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 常规退休年龄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特殊工种退休
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且累计工作满10年,退休年龄可提前至 45周岁 。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
年满45周岁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若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退休。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调整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弹性退休政策允许女性职工在55周岁或50周岁退休后,最多提前3年退休,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 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若延长5年仍不足,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历史政策差异
2021年10月18日前的政策允许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0周岁且缴费满15年退休,但自2021年10月18日起统一调整为55周岁。
三、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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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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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建议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街道保障中心确认最新政策细节。
以上信息综合了青岛市近年社保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以官方渠道核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