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新农合报销流程如下:
一、门诊报销
- 直接刷卡报销
参保人员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凭身份证、医保卡直接刷卡报销。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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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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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二、住院报销
- 医院直接报账
在区内及区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出院结算时直接刷卡报销。
- 出院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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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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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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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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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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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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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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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至县(市、区)新农合窗口,经审核后领取报销款。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申请条件
- 糖尿病、高血压(Ⅱ期及以上)、恶性肿瘤等14种特殊疾病患者,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持《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申请。
- 报销标准
- 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补偿,不包含支持疗法、辅助治疗等非必需费用。
四、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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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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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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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意外伤害原因证明。
- 报销流程
- 出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经稽查审核后发放报销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时效 :
- 门诊费用需在就诊后12个月内申报,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
- 代办要求 :
- 参合人不能亲自办理时,需由配偶、父母、子女代办,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 地区差异 :
- 具体报销比例和病种范围以牡丹江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牡丹江新农合的常规报销规则及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补充说明,实际操作中需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