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规定,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整体要求
- 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匹配
参保职工需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2024年1月1日后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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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人员 :最低缴费年限由25年逐步调整为30年,调整采用逐年递增方式,预计至2028年完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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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员 :最低缴费年限仍为25年,未调整。
二、特殊情况说明
-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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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计入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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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破产、关闭或注销时,退休人员若未缴足年限,需一次性补缴。
- 缴费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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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总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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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按自然年累计,中断后需连续缴费才能继续计算。
- 未达年限的补缴方式
-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的职工,需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费用,补缴后纳入统筹基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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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应持续缴费,避免因缴费中断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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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统筹区外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不计入本地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未来若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