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流产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流产月份和生育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流产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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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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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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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 生育津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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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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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缴费基数低于职工本人工资60%或高于300%,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补贴
- 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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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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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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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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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
- 生育医疗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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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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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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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3个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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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按上述标准增加1000元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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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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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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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注意事项
- 津贴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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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生育之日起2个月内发放,需在90天内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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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可能直接计入下月工资发放。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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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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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叠加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 政策依据
-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若遇调整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