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失业保险发放条件如下:
一、基础申领条件
- 参保缴费要求
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与本人已连续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开除、辞退)、违法解除等情形。
- 办理失业登记并求职
需完成失业登记,并提交求职要求。
二、特殊群体补助条件
- 大龄失业人员续发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续发至退休,无需个人申请。
- 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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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2020年3月-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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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按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 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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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2020年5月-12月期间,参保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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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按第1-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三、申领材料与流程
-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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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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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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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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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 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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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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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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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主动辞职者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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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失业后60日内申领,超过时效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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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挂钩,调整时同步更新。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经办机构要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