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服务类型、参保人群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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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5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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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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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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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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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500元至9000元部分:各级医院统一55%。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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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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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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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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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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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至10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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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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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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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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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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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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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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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 特殊说明
- 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在签约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限额10000元基础上增加200元起付)。
二、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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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 :3万元至10万元(含):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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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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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 :10万元至20万元(含):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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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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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 :20万元以上: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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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2%。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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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在职)/700元(退休,不满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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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在职)/800元(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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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在职)/1300元(退休)。
- 退休人员优惠 :
- 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人员,例如门诊85%(退休)对比在职75%。
- 自费药 :
- 所有医保报销均不含自费药,需自行承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天津职工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