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和急诊 :
-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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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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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金额为1300元,超过部分报销比例为85%(3万元以内)、90%(3万元到4万元)、95%(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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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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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金额为1300元,超过部分报销比例为80%(3万元以内)、90%(3万元到4万元)、95%(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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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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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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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高血压和糖尿病参保患者,起付无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50%,高血压年度封顶300元,糖尿病年度封顶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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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患有特定门诊慢特病的参保患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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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可报销75%,超过6万元以上的自付费用,按照最低80%的比例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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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起付线降低50%(大病起付线为0.7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限制。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