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左右
赤峰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和急诊 :
-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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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5%(三级医院),50%(二级及以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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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三级医院)和95%(二级及以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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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 特殊门诊 :
- 如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的内分泌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3000元,补偿比例为70%。
- 门诊统筹 :
- 一般门诊观察治疗的费用按50%的比例支付,每年两次,单次支付有效金额封顶400元,不设起付线。
- 特殊人员 :
- 低保、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220元,参保补贴部分180元由医疗救助基金直接资助。
综合以上信息,赤峰市居民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大约在60%左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细节,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