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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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 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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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 50周岁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若灵活就业人员属于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高温等),退休年龄可提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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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 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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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 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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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要求 :均需满10年。
三、因病或因工致残退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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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50周岁,需经医院证明并确认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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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45周岁,需经医院证明并确认丧失劳动能力;
- 因工致残 :
- 无论年龄,需经医院证明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政策调整说明
- 延迟退休趋势 :
根据国务院及内蒙古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可能逐步延迟。例如,原55岁退休的女职工,退休年龄可能每2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可能达到55周岁;原50岁退休的女职工可能延迟至53周岁。
- 政策生效时间 :
目前(2025年3月)尚未正式实施延迟退休,但政策方向明确,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关注官方通知。
五、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计算 :
若在原单位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即使后续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仍可能按50周岁退休。
- 待遇影响 :
延迟退休可能影响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总金额,建议结合健康状况、收入预期等因素综合规划。
以上信息综合了当前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实际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形有所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