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参保人员转至北京协和医院就医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诊转院资格要求
- 转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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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情需要转出,且符合天津市医保目录内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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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前需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门诊或住院治疗。
- 转入医院限制
- 仅限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及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其他医疗机构。
二、所需材料
- 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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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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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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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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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住院费用未结算的,需提供上一次住院费用证明(加盖医保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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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患者可在转出后3日内补办手续。
三、办理流程
- 转出地办理(天津市内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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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上述材料到参保人员所在单位社保分中心办理转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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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次住院费用已结算,可直接在转入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手续。
- 转出地备案(天津市转往外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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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到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责任医院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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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滨海新区参保人员可就近到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办理。
四、费用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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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后,医保对医药费用自负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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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与转入地医疗费用可分别报销,具体比例按天津市医保政策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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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住院起止时间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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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诊断原因转出,需在本地确诊后转出。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社保分中心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