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天津市合作医疗的报销上限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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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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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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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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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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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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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是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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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50%,起付线是1000元。
-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 :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
综合以上信息,天津市合作医疗的报销上限主要体现在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及限额上。对于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对于住院病人,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有所不同,且有一定的补偿年限额。建议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一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