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次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报销类型和参保类型准备,主要分为基本材料和特定情形补充材料两类:
一、基本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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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户口簿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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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证 :住院患者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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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 :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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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收据及费用清单 :需原件及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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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与医药费收据配套。
二、其他常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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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门诊病历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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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职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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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用于接收报销款项。
三、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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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参保地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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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 :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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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津贴):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申领表格。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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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部分材料需在出院后一定期限内提交(如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出生后2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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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异地就医报销需在参保地申请,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