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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确实支持门诊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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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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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0%。
- 住院和特别门诊 :
- 报销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的那部分费用,报销比例为85%,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只需付个人应付部分)。
- 特殊病门诊 :
- 以门诊形式治疗的,按照住院比例报销,且需要在办理特殊病备案的医院享受特殊病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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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总额在5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40%,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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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基本医保门诊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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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注意选择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机构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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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病患者,务必办理特殊病备案,以便在门诊治疗时能够按照住院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