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异地就医(即跨市、县)的医疗费用 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无需参保人员备案或回参保地报销。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直接结算范围
- 覆盖范围
贵州省已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海南、四川、陕西、甘肃7个省份签署了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贵阳等地的参保人员可在协议省份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出院费用,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结算项目
直接结算覆盖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医疗费用。
二、结算流程与优势
- 取消备案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贵州省内异地就医人员无需提前备案,直接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结算。
- 支付标准
所有纳入直接结算的费用(如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等)均按就医地政策执行,个人只需支付自付比例部分。
- 特殊群体保障
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若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其住院费用同样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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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未签约省份(如云南)就医,需通过当地医保目录确认是否可报销,部分地区可能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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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等级、费用类型及当地政策有所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
综上,贵州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政策已实现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可便捷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