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部分重大疾病,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 门诊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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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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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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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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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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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50元。
- 门诊补偿项目
- 处方药费、检查费(如心脑电图、CT等)、临时补液费、中药附方费等。
二、住院报销范围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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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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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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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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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天治疗费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项目
- 药费:辅助检查(如X光、CT等)限额200元,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
三、重大疾病保障
- 全额报销病种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6种疾病,符合条件可全额报销。
- 其他重大疾病
- 肺癌、胃癌、肾癌等18类重大疾病,按定费用标准的70%-90%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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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如二级医院400元、6000元),封顶线为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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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60周岁以上老人、贫困患者等可享受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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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车祸、自杀等非医保目录项目不可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