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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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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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90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60天。
二、计算基数与差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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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生育或流产当月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缴费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缴费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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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处理 :若职工个人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若低于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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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产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至单位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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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职工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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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流产生育的津贴按实际天数计算,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以上信息综合了武汉生育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确保计算准确性和政策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