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唐山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退休并停止缴费:
- 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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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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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
- 在唐山市实际缴费满10年
二、缴费年限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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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指医保制度实施前(1992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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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指医保制度实施后(1993年1月1日)实际参保连续缴费的年限。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未达年限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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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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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后,若年限未达标,需缴费至达标。
- 合并计算年限
- 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外省市转入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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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2023年1月起,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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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缴费基数 :2015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按原缴费基数(6.5%)缴费,之后按60%比例缴费。
五、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需凭退休审批手续、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年限核定及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以上规定综合了2015年以来的政策调整,确保与河北省统一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