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每月交
天津灵活就业保险并非必须每月缴纳。根据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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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的缴费时间为每月的10日至17日和19日至25日的工作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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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缴纳 :部分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每季度一次性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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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按年一次性缴纳社保费,但需要在每年规定的最后缴费期前完成缴费,一般为每年的6月底截止,以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影响社保权益。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在天津缴纳社保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并不强制要求每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