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参保条件 :
-
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在天津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曾在本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工作过的人员。
- 缴费基数和比例 :
-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选择。
-
缴费比例为20%。
- 缴费方式 :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缴费窗口、天津人力社保APP等多种渠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按年、按季、按月缴费。
- 补缴政策 :
-
新参保人员可直接在档案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
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确认后,到社会保险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没有档案的人员,可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县或居住证办理区县的人力社保局进行确认后,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
- 社保待遇 :
-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每月社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基础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计发系数等因素计算。
-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照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账户余额除以计息利率计算。
- 缴费截止日期 :
- 2024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截止日期是12月31日,逾期未缴将无法进行补缴。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与社保,享受相应的保障,并为不同收入水平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