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标准,申请条件需结合具体病种及分级进行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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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高血压 :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持续1年以上门诊降压治疗记录,提供1年内每季度至少1次门诊病历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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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并发症 :需合并心、脑、肾或视网膜病变等并发症,如心肌梗死、脑出血、血肌酐>125μmol/L、左室舒张末期内径≥55mm(男/女)或左室射血分数<50%、BNP或NT-pro-BNP升高。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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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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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X线或CT检查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特征。
三、支气管哮喘
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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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发作喘息、气急等症状,经抗过敏、解痉治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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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PEF变异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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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检查嗜酸粒细胞增高。
四、肺动脉高压
需符合WHO功能分级的Ⅱ级、Ⅲ级,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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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心导管检查:平均肺动脉压≥25mmHg,肺毛细血管楔压≤15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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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心动图:肺动脉收缩压≥40mmHg。
五、其他病种
包括糖尿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相应病种的具体诊疗规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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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病种认定需结合临床资料和检查报告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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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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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糖尿病、恶性肿瘤)可能需额外提供病理报告或影像资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安徽省官方公开文件及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常规要求,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