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最新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当月缴费时间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缴费时间
- 常规缴费期
自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调整为 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16时 完成申报缴费。
*特殊说明:税务部门停止办理年度补缴申报的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3月1日,需在此期间完成当年缴费。
- 分阶段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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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前 :按原规定执行,缴费时间为 3月1日至4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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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后 :统一调整为上述新的月度缴费区间。
二、缴费基数标准
- 以天津市2023年9月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 70% 或 100% 缴纳社保费用。
三、缴费方式
支持 线上自主缴费 ,可通过以下渠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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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端 :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天津市社保缴纳】,选择对应险种并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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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平台 :通过当地官方指定平台或代发薪平台操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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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逾期缴费 :逾期可能影响社保待遇,建议提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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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助金改为按月缴纳(21元/月),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方式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人社、税务及医保部门最新政策,建议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方式并及时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