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最新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 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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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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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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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满足25年累计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10年(2012年起过渡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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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满足20年累计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10年
二、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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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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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含视同缴费年限)
三、未达标年限补缴政策
- 若退休前未达到最低年限,可 一次性补缴 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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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的人员,连续工龄满3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或连续工龄满30年且实际缴费满12年,其余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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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缴费年限将清零,需补缴才能恢复待遇
五、地区差异
安徽省内不同城市存在细微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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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蚌埠等4个城市要求男性25年、女性20年,其中宿州有15年实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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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池州等4个城市要求男性25年、女性20年,池州有10年实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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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最低实缴年限为15年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以确认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