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最新的社保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 普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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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达到60岁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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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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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位超过5年的女性干部,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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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一线生产劳动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普通女工,可于50岁时提出退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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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曾担任领导职务但后期转入技术或者非行政类工作岗位,并持续服务超过五年时间者,同样适用55岁的标准。
- 灵活就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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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退休年龄为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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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退休年龄为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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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其退休年龄应当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基础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退休年龄=60岁(男性)/55岁(女性)+社保缴费年限-15年。
- 特殊行业提前退休条件 :
- 长期从事高空作业、矿山开采等高强度体力活动累计达十年以上者,或是暴露于极端温度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如炼钢工人),只要符合相关工种要求且男性不低于55岁、女性不小于45岁,即被视为具备资格享受提前离岗休养的权利。
- 延迟退休政策 :
- 从2025年1月1日起,青海省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将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这些规定旨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并确保退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建议相关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最新政策,提前规划退休事宜,以确保能够按时享受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