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
广州生育险需要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的职工,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对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为该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1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相关费用。
因此, 广州生育险需要交满1年才可以报销 。如果职工在分娩前累计未交满一年,分娩后用人单位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建议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确认自己的生育保险缴费是否满足满一年的要求,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