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育保险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费,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及贵阳市计划生育政策,违规生育无法享受报销。
二、报销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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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包括B超、唐筛、糖耐等常规项目,报销限额约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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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 :顺产报销额度2800-3800元,剖宫产4800-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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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如放置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等,符合规定的手术费用可报销。
- 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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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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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为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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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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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 :顺产报销比例较高,部分项目可享80%-90%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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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与金额
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300%,缴费比例0.9%,单位每月缴纳25.3元。
- 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发放,若单位工资低于津贴标准,差额由单位补齐。
- 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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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引产可享1.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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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1.5个月津贴。
以上规则综合了贵阳市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医疗机构等级或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