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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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0%(10000元以下),70%(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80%(2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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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50元,报销比例类似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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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类似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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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住院:按市内住院的报销标准的80%予以报销。
- 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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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10%,退休人员5%(20000元以下),在职人员5%,退休人员2.5%(20000元-60000元),统一按10%(6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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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20000元以下),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5%(20000元-60000元),统一按90%(6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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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20000元以下),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0%(20000元-60000元),统一按90%(60000元以上)。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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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一级医院甲类目录30%,乙类目录先自付后30%,丙类目录不报销;每人每年50元标准建立门诊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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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特定门诊起付标准精神类疾病300元,其他病种750元。
- 异地就医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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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转诊:按规定程序转诊后,待遇保持不变;未办理转诊的,支付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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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异地就医:按规定程序转诊后,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支付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 大病保险报销 :
-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60%计算,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70%计算,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5%计算。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