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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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村卫生室1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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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标准以上按住院比例报销,最高限额1600元。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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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一级400元、二级600元、三级1000元,后续住院按200元递减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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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2万-6万元部分,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5%,6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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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31万元。
- 大病补偿 :年累计医疗费用超5000元分段补偿,如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等。
二、职工医保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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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600元,支付限额6000元,年度内累计合规费用按70%-7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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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覆盖一级及以下医院70%、二级65%、三级60%,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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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一级400元、二级600元、三级1000元,后续按200元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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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2万-6万元部分,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5%,6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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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31万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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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市外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比例下降15-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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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 :门诊特定病种年度累计计算,最高限额按主病种全额、次病种减半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医保局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