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并未取消,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其发放方式发生了变化。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津贴的现行法律规定
- 保障内容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替代了之前的生育救济金。
- 申领时间
女职工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 计算方式
以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算。
二、最新政策调整
- 发放方式改革
自2025年3月1日起,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由“发放至参保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申领主体包括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审核通过后资金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 实施范围
该调整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河南省(如郑州)、湖南省(如邵阳)等地。
三、常见误区说明
- “晚育津贴已取消”
目前我国法律未设立“晚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仅限生育子女期间,与生育时间无关。
- “天津生育补贴制度”谣言
天津市目前无生育补贴制度,相关传言属不实信息。
四、建议
若您正在申请生育津贴,建议通过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单位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申领及时。同时,注意辨别网络信息真伪,避免因误读政策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