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休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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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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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
二、政策过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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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前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地区需完成过渡,男性补缴至30年、女性补缴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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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 :全省统一执行新标准,男性30年、女性25年。
三、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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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期间实际缴纳医保的费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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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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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需提供招用工手续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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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前已退休但未缴医保的人员,补缴后合并计算。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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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人员 :可自愿补缴1999年5月以来的医疗保险费,补缴后合并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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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年限 :退休前可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或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山东省医保政策文件(如《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