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00元
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一般为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 门诊观察 :
- 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 门诊大病 :
- 报销比例为50%。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
- 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 :
- 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县级(二级)医院就诊 :
- 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20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市级(三级)医院就诊 :
- 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20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病人 :
- 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18000元以上由地方财政专项基金补充。
- 特殊群体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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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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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生: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综上所述,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观察、门诊大病、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镇卫生院就诊、县级(二级)医院就诊、市级(三级)医院就诊以及住院病人等多个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