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类型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待遇起付标准
- 本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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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000元(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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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0元(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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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400元(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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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 :200元(无降低)
-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 全程无起付线
二、异地住院与临时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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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 :执行与本地相同的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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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住院 :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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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含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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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报销 :针对大病特药(如盐酸沙丙蝶呤片)和罕见病用药,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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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较第一次降低50%,第三次及以后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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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待遇享受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缴费标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自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