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70%
起付标准:50元,300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40%。
- 门诊慢特病
参保人员若患有45种慢性特殊疾病,可申办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但整体低于普通门诊。
二、住院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调整后 (2025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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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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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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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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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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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奖励 :2024年续保人员2025年住院报销比例再提高1%。
- 起付标准与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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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 :起付1400元,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补偿基数0-1万元报销50%,1-2万元报销55%,2-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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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院 :起付标准依次降低(如三级乙等1000元、二级400元、一级200元),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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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具体项目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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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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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奖励 :2024年续保人员2025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具体细则需以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