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根据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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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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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首付比例下调5%,部分下调10%。
- 退休职工
- 起付标准1300元,70周岁以下报销比例70%,70岁以上报销比例8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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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及以下400元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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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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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0万元,超出部分通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补充医疗保险解决。
- 不同级别医院负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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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职工负担25%,退休人员20%,建国前老工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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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职工负担10%,退休人员5%,建国前老工人2%。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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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年度限额 :45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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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住院报销比例曾多次提高(如2019年提高5个百分点至85%-90%),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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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如是否为建国前老工人)及费用是否在医保目录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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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仅限普通门诊,急诊、抢救等特殊门诊需符合特定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