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合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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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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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标准:每人每日40元,年累计补偿限额140元,结转下年使用。
- 特殊门诊
-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 慢性病门诊
- 超过350元部分按50%补偿,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
- 起付线300元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0%。
- 县级医院
-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 市三级医院
-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5%。
- 市外异地就医
- 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45%-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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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个人每年累计自负费用超过3万元时,可申请二次救助,最高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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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标准根据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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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2年曾将报销比例提高至80%(如乡镇卫生院90%、县级80%),但后续政策可能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榆林市近年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回复,具体执行以2024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