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退休时需累计缴纳医保的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男职工
需累计缴纳满 3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2021年后退休人员需满足 实际缴费年限≥15年 。
- 女职工
需累计缴纳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2021年后退休人员需满足 实际缴费年限≥15年 。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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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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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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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
三、特殊情况说明
- 未达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规定年限,可按当地政策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 中断缴费的影响
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职工医保将暂停使用,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恢复。
四、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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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陕西省职工医保管理条例》及西安市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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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2016年退休人员需满足10年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2017年后逐年增加至15年。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省,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