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生育政策及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生育津贴及相关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育津贴标准
- 计发基数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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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育(流产)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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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发。
- 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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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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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延长产假:分别增加90天,总产假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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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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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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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流产/引产: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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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按实际天数计发。
二、其他补贴政策
- 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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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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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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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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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3000元。
- 育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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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户口在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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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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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20000元。
- 医保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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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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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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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三孩:50%。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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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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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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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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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单位代发,计入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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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可享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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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温州、嘉兴等地存在差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一次性补贴、育儿津贴及医保补贴,总待遇金额因生育孩次、地区政策及职工工资水平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