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市申领生育津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领条件
- 户籍要求 :
- 持有赣州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非赣州市户籍居民。
- 生育要求 :
- 在赣州市区范围内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婴儿(单胎)。
- 证件要求 :
- 生育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申领材料
- 本人材料 :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 生育材料 :
- 生育婴儿的出生证明。
- 计划生育材料 :
- 《计划生育服务证》。
- 社保缴纳证明 (非赣州市户籍居民):
-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
申领流程
-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
-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
- 到赣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表》,并填写完整,附上相关材料。
- 提交申请 :
-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到赣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生育津贴。
办理方式
- 线下办理 :
- 参保人或单位医保经办人可通过赣州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点线下办理。
- 线上办理 :
- 通过省公服平台线上申报或线下直接邮寄的形式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业务。
办结时限
- 生育津贴支付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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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用人单位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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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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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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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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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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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计发数 = 月平均缴费工资(元)÷ 30(天)× 规定天数。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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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自愿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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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且工资标准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职工不再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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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但工资标准低于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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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 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赣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获取赣州各社保机构地址电话,社保办理流程,有关社保常见问题解答等。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建议在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或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