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年最新政策,辽宁省医保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
-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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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起,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4967元/月,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为67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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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推进省级统筹后,计划2025年1月起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政策标准。
- 门诊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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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2000元,报销比例50%;退休职工免报额度1300元,70岁以下报销70%、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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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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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仅限甲类,乙类和丙类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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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及诊疗项目。
二、居民医保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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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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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400元,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一致。
- 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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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报销60%,乡镇卫生院40%,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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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村卫生室)、5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三级医院)。
三、其他重要改革
- 省级统筹
- 2025年1月起建立全省医保省级统筹调剂制度,统一缴费标准、报销比例,设立风险基金防范基金风险。
- 异地就医结算
- 沈阳、抚顺等14个城市实现异地住院联网结算,退休人员及长期异地工作人员可通过手机办理备案,按居住地医保政策结算。
- 医保服务优化
- 推出“辽宁医保”小程序,支持线上挂号、药品查询、药店导航等便捷服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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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期间,部分地区(如大连)已试点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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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以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实际办理为准。